住宅以及商用楼盘不准用洋文作名字,有文化和历史内涵的地名也拒绝起“洋名”。昨日,全国首部着眼于市域的地名总体规划——《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初稿)新鲜出炉,对东莞市地名进行了总体部署规定。
东莞市民政局区域地名科科长李建武表示:规划地名应对文化名城进行保护,打造具有东莞文化的规范地名,暂时对不符合规范的名字进行保留,新地名将严格按照规划审批。
背景:
地名建设缺乏统一规划
与很多城市市区辐射镇区的发展模式不同,东莞各镇街经济发展齐头并进,中心城区的辐射作用弱,地名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地名重名、有地无名、地名零乱等问题日益对人们的出行和经济社会交往产生较大影响。
基于此,东莞市民政局地名规划科组织的调研历经一年多时间。昨日,《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初稿)新鲜出炉,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着眼于市域的地名总体规划,也是东莞市首轮市域地名总体规划。
解读1:
住宅及商用楼盘不准用外来语作名称
根据《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行车路面宽达60米以上的,其通名可称为大道;在10米以下的可称巷。
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村街小巷也称呼为大道,东莞市区域地名科科长李建武表示,对于老城区的道路名,维持现状,不作调整和更改,对于新建区域内的道路名,一定要按照统一标准,使用“大道、路、街、巷等通名。
根据《办法》规定:“居民住宅以及商用楼盘不以外来语或外文字母、拼音字母作通名。”在东莞现有的住宅及商用楼盘中,“曼哈顿、德方斯、赛纳河畔”等外来语名字并不少见,在对市民的调查显示:七成人表示这类楼盘名称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对此,李建武表示:由于目前这些楼盘已广为人们熟知,出于更改后可能对人们生活带来不便的考虑,决定目前暂不对其进行更改,但是,对新建楼盘名称的审批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而对于外来语的界定,李建武表示,禁止外来语一是禁止直接用外来语的字母,二是禁止用外来语的音译,此外外来语的人名、地名等更是禁止使用。
解读2:
重复地名必须更改 知名度高的予以保留
在调查中发现,重名问题凸显出来,比如银丰路、光明路在很多镇街都存在,对市民的问卷调查反映,希望对已有重名进行调整。
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中规定:同一行政区域内的镇、村、街道、巷、住宅小区、楼宇、大型建筑物的名称,以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不应重名。重名者必须改名。
对于重名的问题,李建武表示:许多地名被人们熟知,调整时必须慎重。而对于重复地名如何更改的问题,他表示:对于名称使用时间久远、知名度较高、反映历史特点有文化沉淀的以及沿路单位居民住宅密集等的名称给予保留,与之同名的则进行更改。
据了解,按照规划,处理重名分为三个阶段,近期,将处理同一个城镇内存在的重名问题。
解读3:
居民小区通名不能随便用“村”“花园”
面对目前许多居民住宅名目繁多的“花园”、“山庄”、“新村”等通名,《办法》规定:集中的相对独立的住宅区,占地在10万平方米以上,有包括幼儿园、小学等在内的完善生活配套设施的,才可用“村”作通名;占地在2万平方米或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绿化和休闲面积占25%以上,才可用“花园”作通名。
李建武表示,绿地面积未达到总面积25%以上者不能称“花园”;住宅不进山或完全无山者,不能叫“山庄”。他说:“《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正式实施后,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这类名称进行严格审批。”
解读4:
带有文化内涵的地名将受到保护
在对东莞市地名进行规划、调整的同时,带有文化内涵的地名保护受到市民和专家的关注。据了解,大朗镇有条路叫“狗屎巷”,据闻,此前两村村门都背着这条小巷,由于冷清,常有狗在此大便,于是村民称呼为“狗屎巷”。
对于此类“大俗”的地名,调查显示:80.7%的人表示应当保留、可以不改;对于反映东莞当地历史、地理特点或是民情风俗的地名,近八成人认为应该加强保护,不让其消失。有网友表示,在给新的地方起地名的时候“不要否定过去,美在于人们回溯过去,并为之感动”。
《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中规定,东莞的地名保护对象包括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与名胜古迹,如林则徐销烟与虎门炮台旧址、可园等;而各个城镇中大量老地名和与传统的商业街区、历史街区、古民居街区、古村落有关的地名也将在考证的前提下进入保护名单,如在明崇祯东莞县志的“东莞县总图”、“京山司图”、“缺口司图”、“中堂司图”、“虎门寨图”中标注的大多数地名。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特邀研究员谢前明表示,对于已经进入保护名单的地名,将尽量保持地名的稳定不变;确实需要更改的名称,应就地移植,作为其他新的地理实体的名称。在风景点、名胜古迹及古老街巷中,需设置彰显文化与历史的标志牌,将拒绝外来语地名和没有地理含义的“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