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1-15
安全生产法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责任: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 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3、拒绝权; 4、紧急避险权; 5、请求赔偿权; 6、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3、危险报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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