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印章
企业印章包括:公司法人、财务、合同和部门专用章。公司宣传、企业管理、对外业务、公司决策、行政事务等有关文书(包括各类合同)需加盖公司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主要作公司对外开具的票据和与公司相关的金融事务以及财务报表之用途;公司内部生产、管理使用部门专用章。部门专用章不直接对外使用,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只用于本部门对外的一般业务宣传或代表本部门向公司书面汇报情况或提议之用。
(二)企业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企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需要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2、凡属企业内部行文、通知等,使用公司内部印章;
3、凡属部门与公司、部门与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文件等,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经营类的合同、协议等文本,一般使用企业合同专用章或企业法人公章;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三)对合作企业的印章核实及监控
1、核实对方企业公章名称与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2、合同、订单等印章是否符合用印有效性规定。
3、双方经济合同用印是否合理、完整。
4、跟单员对业务中首次出现的合作企业的印章印鉴样,须做好复印、留底、备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