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进口许可证
1.进口业务涉及的进口核准及许可事项。主要有:进口许可证核准;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准(非外商投资企业);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审核;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审批;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内销审批;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证;办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核进口单位上报的特定产品申请;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出证;自由进口技术合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关税配额商品(棉花、羊毛、天然橡胶、粮食类、食糖类、成品油、钢材、氧化铝)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减产配额商品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等。
2.对于需要进口许可证的商品,必须在进口前向商务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外经贸或相关部门办理进口许可证等批件。进口业务跟单员需要及时掌握有关进口许可证政策变化情况。
3.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一般文件、资料和进口许可证管理基本要求。
(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企业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规范。
(2)申领企业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
(3)第一次办理进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商务部或省、市(自治区)外经贸部门出具的企业外贸经营权文件(复印件)。
(4)进口合同、进口商品说明书等。[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3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