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借出的款项);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帐款转入;
7.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
预付帐款
(一)预付帐款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该科目,将预先支付的货款直接计入“应付帐款”的借方,但是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调整至“预付款项”项目。
(二)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帐款的性质,如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到所购货物,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