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22
(一) 监管货物的含义:是指所有进出口货物。 (二) 监管货物的分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直接进入流通、不再复出进口 2、保税货物:未交税,复运出境的货物,分为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三定特征。特定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定企业(三种外资企业自用货物),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项目) 4、暂时进出境货物:凭担保,原状进出境货物。 5、其他:如通运货物、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租赁货物等 (三) 监管期限: 1、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到放行阶段 2、保税货物:进境到核销阶段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境到监管期限满或纳税后解除监管阶段 4、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到复运出进境或者转为实际进出境阶段 5、其他:(略) 非实际进出境货物,一旦转为实际进出境货物,就要交证交税,如果减免税就要交证明并且继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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