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8
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各160分。 报考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笔试科目还包括《专业科目》,分值160分。 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适用地区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3年4月13日、14日在银川市统一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13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申论》。4月14日上午,《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之和。报考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笔试成绩为三门科目成绩之和。 符合公务员招考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10分;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加10分; 同一名报考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报考者于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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