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8
酸中毒是引起血液高凝状态的一个重要因素。酸中毒可直接损伤微管内皮细胞,使内皮下的微纤维与胶原暴露,然后激活因子Ⅻ,引起内原凝血系统的激活。酸中毒时,血液pH降低,肝素的抗凝活性减弱而凝血因子的活性升高,此时血小板的聚集性加强,由它释放的促凝因子增加,因此酸中毒是导致DIC发生发展的一个重要诱因。 四、微循环障碍 休克导致的严重微循环障碍,常有血流淤滞,血细胞聚集,血液甚至可呈淤泥状(sludging)。巨大血管瘤时对毛细血管中血流极度缓慢,血流出现涡流,再加上局部内皮细胞损伤与酸中毒,这些因素均有利于DIC的发生。低血容量时,由于肝、肾等脏器处于低灌流状态,无法及时清除某些凝血或纤溶产物,这也是促成DIC发生的因素。 五、其它 不恰当地应用纤溶抑制剂如6-氨基已酸(ε-aminocaproic acid, EACA)、对羧基苄胺(paminomethyl benzoic acid,PAMBA)等药物造成纤溶系统的过度抑制、血液粘度增高时也会促进DIC形成。DIC的发生可能还与病人当时的微血管功能状态有关,例如,有实验证明大剂量长时间地使用α受体兴奋剂会促使DIC形成,但是对其发生机制还未完全阐明。 此外,DIC的发生发展还与促凝物质进入血液的数量、速度和途径有关。促凝物质进入血液少而慢时,如机体代偿功能(如吞噬功能等)健全,可不发生或仅表现为症状不明显的慢性型DIC;促凝物质入血过多过快,超过机体代偿能力时,则可引起急性DIC。此外,DIC的定位与促凝物质入血的途经有重要关系。动物实验证明,股静脉内注入凝血酶所引起的DIC,微血栓的分布以肺为主,主动脉内注入则微血栓主要在肾。[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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