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
卫生资格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试题库 | 内科/外科/妇产科 | 药士/师|主管药师 | 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 |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 |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 | 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医药 >> 卫生资格 >>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
站内搜索:

初级护师考点:标本采集的原则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9
    标本采集的原则-护师考试辅导:
    1.采集任何标本前,都应先填写检验单,选择适当的标本容器,在容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科别、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检验目的及送验日期等。
    2.采集标本前、后及送验前均应仔细遂项核对检验单,以防发生差错,并应向病人说明检验项目的有关事宜。以消除顾虑,取得配合。
    3.凡采集细菌培养标本,须放入无菌容器内,事先检查容器有无裂缝,瓶塞是否干燥,培养基是否足够,有无混浊,变质等。采集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不可混入防腐剂、消毒剂及其它药物,以免影响检验结果。培养标本应在病人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采集,如已用药,应在检验单上注明。
    4.采集各项标本均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到:及时采集,标本要新鲜,量要准确,按时送验,不应放置过久,以免影响检验结果,特殊标本要注明采集时间。
    5.必须掌握正确的采集方法,如做妊娠试验要留晨尿。因晨尿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含量高,容易获得阳性结果。

卫生资格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卫生资格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