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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辅导:合同订立的条件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9
    1Z302020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
    二、要约
    三、承诺
    四、合同的一般条款
    五、合同的形式
    六、缔约过失责任
    一、合同订立的条件
    (一)订约主体需要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二)经过要约与承诺
    (三)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二、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三)要约的形式与生效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五)要约的失效
    (六)要约邀请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三)要约的形式与生效
    1.形式
    (1)书面形式: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2)口头对话形式
    2.生效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3)书面形式的要求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4)数据电子文件形式
    ①收件人指定系统:数据进入该系统的时间
    ②收件人未指定系统:数据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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