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stroke-width: 0px"> 我校将按照2014年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6月中旬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予以退回。
(四)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和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哈尔滨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哈尔滨医科大学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招生咨询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www.xue.net://www.xue.net.hrbmu.edu.cn(点击进入“研究生教育”)
2、联系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朱研;传真:0451-87503167
3、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4、邮编:150081
(六)我校研究生学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辅导班。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