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
卫生资格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试题库 | 内科/外科/妇产科 | 药士/师|主管药师 | 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 |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 |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 | 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医药 >> 卫生资格 >> 复习指导
站内搜索:

2015年药学类辅导:化疗药品的保存方法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总裁吧 更新日期:2014-11-3

  由于化疗药品有按周期和疗程使用的特殊性,如保存不当,会使药物变质、失效,甚至不能继续使用。绝大多数药品都很容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引起这些变化的常见原因包括光线、湿气和温度等。药品保存的首要原则就是避光、避潮湿、避热。药品最好存放在干燥且阴凉的环境下,如暗处的抽屉等。不可存放在浴室,以免药品受潮破坏药性。

  根据2005最新药典所示,化疗药品贮藏与保管条件:

  遮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等。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闭以防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人。熔封或严封: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术才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阴凉处:指不超过20℃。凉暗处:指避免阳光直射,不超过20℃。冷处:指2~10℃。常温:系指10~30℃。

  另外,辅助提高患者免疫功能的生物制品应在2~8℃避光贮藏。如果药品没有特别说明需要冷冻保存,切勿将药品放置在冰箱冷冻室内。


卫生资格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卫生资格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